程晓旭 发表于 2019-6-13 10:00:46

咨询建房相关问题

我是江阴镇屿礁村村民,2013年因国家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把我们所有老宅全部推平,从海滩涂地划为新农村宅基地,一块宅基地认购20万元,因为我们长期在外现在想回老家无处居住,我们符合国家农村户口一宅一户的政策,且户口簿是五口人,按一口30平方建房政策应是150平方,镇上说只能盖120平方米?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筑管理办法》第10条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限额80到120平方米。<br>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每户可以增加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属于海滩涂地又是村民住宅用地,能建多少平方米,望部门答复。<br><br>事件地点:江阴镇屿礁村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19-6-13 10:56:34

经了解,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屿礁村村庄规划,且户口数达到五人及以上,按照要求最多可审批150平方米。<br>诉求人所指新农村宅基地属于有条件建设用地,且地块为小区规划用地,目前该小区尚未报批。<br>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nbsp于&nbsp2019-06-13 08:43&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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