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时有发生。分析原因,家庭、学校、社会对儿童性安全教育普及力度和深度的欠缺,父母监管的真空和缺位,儿童自身的社会经验不足等,都容易导致儿童成为性侵害的高危受害群体。因此,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性侵安全教育成为当前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
致纯真的你
他们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是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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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有关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不断见诸媒体。据女童保护基金统计,2018年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的750名受害人中,女童遭遇性侵人数为718人,占比为95.74%;男童遭遇性侵人数为32人,占比为4.26%。14岁以下的比例为80%,年龄最小的为3岁。而由于诸多因素,被公开的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性侵儿童犯罪呈高发态势。同样,在我市也曾发生过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
一
2016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某见住在楼上的小学生小媛独自一人去上学,便将当时只有十岁的小媛骗到其家卧室内,对她胸部、下体等部位进行猥亵,作案得手后陈某给了小媛一些零钱、零食,诱骗她不能将这事告诉他人。过了几天,陈某又故技重施,对她实施了奸淫。之后陈某见小媛没有将事情告诉父母于是更加大胆,连续多次对小媛进行性侵犯。最终,陈某被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审理,陈某被判处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二
21岁的小李通过QQ中“查看附近的人”功能,认识了3名小学女生。在骗取3名女生的信任后,小李就以各种理由,约她们晚上出来,其中2人因家人不同意,未出门,而欣然赴约的1名女生被小李约在一条小巷里见面,小李用小刀威胁她,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并以在网上发布其裸照来威胁该女生不能将此事告知他人。案发后小女生经常精神恍惚,她的父母觉察不对劲,再三追问,才得知真相。受害人父母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小明抓获归案。最终小明因犯强奸罪被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三
17周岁的小黄经朋友介绍认识了13周岁的小张,两人通过电话聊天、见面后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后小张因跟父母闹矛盾离家出走,投奔小黄。之后,小黄在明知小张只有十三岁的情况下多次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小张的父母因找不到女儿,就报警求助,警方在小黄的家中找到小张。面对警方的调查,小黄却不知自己与小张发生性关系是涉嫌犯罪,他认为,小张是自愿的,不应该算是强奸。但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其行为均属于强奸行为。最后小黄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了刑罚。
在这些性侵案件中,很多孩子虽然遭到性侵害,但是他们被侵害时根本不懂得什么是性侵害,被侵害后也不敢或者不会求助,直到事态严重才被发现。
防范
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保障学生安全。
对此,我市高度重视预防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中小学将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普及工作纳入常规教学当中,通过制作手抄报、宣传栏、召开讲座以及班队会授课等方式,不断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开展安全教育课在瑞亭小学的四年五班内,班主任正在为班上的孩子们开展主题为《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的预防性侵安全教育课。
设立心理咨询室瑞亭小学还专门设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通过与学生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查找各种不良情绪产生原因并及时疏导,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学生异样情绪。
民警入校上安全课何钦团是音西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同时也是滨江中学的包片民警,今天,他再次来到滨江中学,为学生带来一堂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性侵的安全教育课。
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佳方式,是完善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执行相结合。只有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合力,建立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机制,斩断犯罪分子伸向孩子们的罪恶之手,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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