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3:40:05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科亿电力有限公司年产高压柜1705台、低压柜6850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建科亿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科亿电力有限公司年产高压柜1705台、低压柜6850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你公司在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位于元洪投资区,总面积42486平方米(合63.729亩)的2018工业挂-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用地。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作为福建科亿电力有限公司年产高压柜1705台、低压柜6850台项目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
上述出让建设用地具体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照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应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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