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业主参选业委会时是否遵纪守法
请问,最近融侨城小区选举成立业委会,真的打心眼里觉得是一件好事儿,有一个代表业主唯权的组织。<br>所以我最近也关注和搜索了很多关于业委会的新闻资讯,但是却看到了许多负面的新闻,大抵是说业委会是香港地区引入大陆的,因为地域、公民素养有所不同,大陆有些住宅小区里个别想法方设法要成为业委会的业主是有私心的,不仅自身不缴物业费,还存有私人谋利之心,把小区搞得黑烟涨气。<br> 在此,咨询下关于业主是否”遵纪守法“该怎么证明,是否需要提供征信证明、无犯罪证明等书面材料提供给社区或者广大业主审核???<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清市融侨城 市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街道回复如下:5月28日,我街道社区了解到,本次业委会筹备组是依据住建部2019年《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来确定后选人资格。<br>请对本次业委会流程有异议的业主,到本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业主大会筹备组反映。<br>福清市人民政府音西街道办事处 于 2019-05-29 10:06 回复 支持楼主,小区里面的收益都在业委会的手上,如果这些人有征信问题或者失信人员,那我们的钱怎么放心放在他们那里,要是有案底的黑社会,那就更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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