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3:39:05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榕青汇(福州)绿色建筑示范产业园(年产30万立方米装配式PC构件)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榕青汇(福建)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8月16日文悉。你公司在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3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位于江阴工业区,总面积125263平方米(合187.8945亩)的2018工业挂-0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砼结构构件制造。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作为榕青汇(福建)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榕青汇(福州)绿色建筑示范产业园(年产30万立方米装配式PC构件)项目建设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
上述出让建设用地具体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照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应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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