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丸女士 发表于 2018-9-23 13:36:35

福清政府储备地2013-098号位置与规划条件

选址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政府储备地2013-098号(原福建逢元针织有限公司、福清达人塑胶有限公司),地点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
2.用地情况:总用地面积约为47657平方米。
3.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5~3.0(含2.5和3.0),建筑密度为20%~25%(含20%和25%)。
5.建筑规划要求:
http://house.fqlook.cn
1)高层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少于15米,多、中高层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少于12米。
2)居住用房层高不超过3.2米。
3)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本项目建筑具体后退用地边界红线、规划道路路边线距离和建筑间距,将根据规划总平设计的建筑高度、层数、朝向,结合该区域城市建筑景观要求,再予以确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待总平图审查时予以确定。
7.绿化: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
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
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
3)垃圾集散间设2处,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
4)公共厕所设置一处,60平方米,并对外开放;
5)社区服务中心配置一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6)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均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榕政综209号)的规定要求执行。
10.其他:
http://house.fqlook.cn
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日照分析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
2)停车泊位的配置标准,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计算容积率规则按《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执行省建设厅的通知》(融规第018号)的规定执行;
4)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选址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申请报告;
2)市府办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FQGZ2013B17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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