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如何处理
我是福清市三山镇东埔村北桌14-1号的村民,我的房子是危房,开始打算重建,但是因为附近有规划路,所以没有办法重建,镇里城建站建议我去找村委,让村委从村里划一块地给我,村委说现在可以给我审批,推倒我的房子重建,但是后续如果要修路,拆除我的房子后我不能领取赔偿,想咨询我这种情况现在要怎么处理?望答复。<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三山镇东埔村北桌14-1号 您好,编号为FZ19052100599的诉求件已收悉。<br>首先要明确一点:村委会对于建房申请并没有审批权限。<br>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融政办﹝2016﹞32号)文件要求,申请新地建房的建房户前提需满足:1.不存在纠纷2.建房地块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庄建设规划等条件,无证旧房改建按新建审批。<br>您未登记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您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向三山镇村镇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具体咨询。<br>联系电话:85910190.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 于 2019-05-22 1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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