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横行七年的“村霸主任”一审判决……
5月13日下午随着法槌的落下,福清法院对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公开宣判吴某等5人犯诈骗罪、受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
“村霸主任”横行七年
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吴某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长期把持基层组织,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殴打村民,纠集村老人会被告人吴某妹、吴某明等人,巧立卫生费、道路建设费等名目,要挟建房户向村老人会交纳人民币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收取人民币58万余元,其中部分现金被吴某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吴某纠集被告人吴某明、吴某妹共同骗取国家核电项目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1万元。
2016年3月被告人吴某因旅游客运的生意竞争,纠集被告人陈某、蔡某打砸竞争对手的汽车。经福清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上述被砸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27673元。
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被告人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向3名违规建房户索要人民币140200元。
福清法院重拳除恶
福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纠集同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团伙。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福清法院依法判处恶势力团伙吴某等3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二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其余两名被告人依法也被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对于“村霸”横行欺凌事件有些受害者选择了沉默、忍受殊不知这样只会助长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福清法院提醒大家如遇黑恶势力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福清法院将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绝不手软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体制作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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