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朋友挖到金元宝低价贱卖 男子在福清行骗被判3年
福州晚报讯 记者王威 谎称朋友从古墓中挖到金元宝等古物,男子何某到福清多家香烛店内,向店主低价推销这些“金元宝”。当店主切下小块样品检验时,何某用真金掉包,获取店主信任后骗走其钱财。近日,经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何某犯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6万元。 2018年10月中旬的一天,何某前往福清市音西街道一家香烛店内,谎称他的朋友从古墓中挖出若干古代的金元宝、金狮子等金器。因为他的朋友急需用钱治病,所以他想将上述“金器”便宜卖出。 为了骗取店主王某的信任,何某从他携带的一个假金器上切下一小块,然后用事先准备的一小块真金进行替换,让王某拿去检验。王某确认所检验物品是真金后,以1.8万元向何某购买了4个“金狮子”、4个“金元宝”。 数日后,何某来到福清市龙江街道一家香烛店内,打算以同样手段向店主薛某行骗。在交谈过程中,薛某对何某起疑,暗中通过电话向朋友余某了解情况。 余某发现薛某描述的情况与其2012年的被骗过程非常相似,遂赶至薛某店内,一眼认出何某就是当年用假金元宝诈骗自己的男子。余某与薛某等人一同将何某控制住并报警,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何某用于交易的假金元宝。 经鉴定,所谓的“金元宝”其实是铜锌合金。为防事情败露后被害人报案,何某购买了一张名为李少华的假身份证,随身携带,以便行骗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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