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田镇滨海新城一期道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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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龙田镇滨海新城一期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龙田镇上一村、下一村、上薛村、东营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由龙湖路、龙前路、金山路3条道路组成,总长1642米。其中龙湖路起点位于规划河道,终点至溪乾村,道路总长748米,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小时。沿线设置中桥2座;龙前路起点位于环城东路,终点至龙湖路,道路总长211米,宽度为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小时;金山路赶点位于环城东路,终点至规划滨海路,道路总长683米,宽度为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小时。设置中桥2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清市龙田镇滨海新城一期道路工程(施工)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电气照明、管线综合、绿化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的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946014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建市施函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6)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本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7)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5-10 09:00:00 至
2019-05-16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fq.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06-05 09: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④银行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fq.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龙庭路1号 , 邮编:
350300
电子邮件:
/
电话:
62833901 , 传 真:
/
联系人:
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450号琴亭综合楼B栋6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501400 , 传 真:
/
联系人:
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fq.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8号
联系电话:
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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