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 发表于 2019-5-16 16:45:30

福清: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正风肃纪,福清市纪委监委决定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福清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自雄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时任福清市第三医院院长郑木云(另处理)为与福清市红十字会搞好工作关系,先后4次在陈自雄办公室送给其4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价值4000元。
陈自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2、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原办公室副主任郑金官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时任福清市第三医院院长郑木云(另处理)为与福清市卫生健康局搞好工作关系,先后4次到郑金官办公室送给其4张超市购物卡;其中2013年至2015年的购物卡面值为500元,2016年的购物卡面值为1000元,共计价值2500元。
郑金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3、音西街道清华社区原主任刘晓峰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7年3月至6月,时任音西街道清华社区主任刘晓峰在负责辖区某小区物业选聘工作中,先后五次接受参与该小区新物业竞标的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某的宴请。
此外,刘晓峰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刘晓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问题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思想自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红灯长亮、警惕长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来源/福清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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