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5-14 09:54:17

福清曝光一批两轮未戴安全头盔!罚20元,扣2分!

当前,摩托车、电动车进入了千家万户,给大家出行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护意识差,尤其是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非常突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现在,我们就要曝光一批驾驶两轮车辆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驾驶人车辆!
车牌:闽A87**A地点:福耀路福政路口西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7P**8地点:福耀路福政路口东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51**G地点:福耀路福政路口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7Y**8地点 : 清昌大道福人路口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09**6地点:清昌大道福人路口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21**F地点:清昌大道福人路口东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TP**6地点:清昌大道福唐路口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26**P地点:清昌大道福唐路口东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G3M**9地点:清荣大道324国道口南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7E**8地点:清荣大道324国道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车牌:闽A11**R地点:清荣大道福俱路口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未戴安全头盔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等规定: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处20元罚款,记2分。
福清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安全头盔是发生交通意外时对头部的重要保护,是防止头部受到严重伤害的必用装备,是保护生命、文明出行的安全前提;请大家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戴好安全头盔,购买时选择质量好安全头盔,时刻树立安全保护意识、做到谨慎文明安全驾驶。
来源:福清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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