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5-13 11:11:49

鄂尔多斯这4个煤矿即将被关闭!(附全名单)

5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表示,2019年基本退出以下煤矿: 晋陕蒙宁等4个地区30万吨/年以下、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15万吨/年以下、其它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
据榆林煤炭交易中心测算,目前晋陕蒙宁年产30万吨的煤矿88家,年核定产能累计2451万吨。(后附四区域年产30万吨以下具体煤矿详情表)
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力争到2021年底,全国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减少至800处以内。

通知表示,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各产煤地区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通过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改造升级提升一批。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通过严格安全环保质量标准等措施,加快关闭退出不达标煤矿。其中,2019年基本退出以下煤矿:
1. 晋陕蒙宁等4个地区30万吨/年以下、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15万吨/年以下、其它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
2. 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僵尸企业”煤矿;
3. 30万吨/年以下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
4. 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且符合资源、环保、安全、技术、能耗等标准的煤矿,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或推迟退出。
二是以华北、西北、西南、“两湖一江”(湖北、湖南和江西)地区及黑龙江为重点,引导退出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的小煤矿。
三是支持剩余资源多、安全保障程度较高的煤矿改造提升至30万吨/年及以上。国家能源局继续实施煤炭产能置换,稳妥有序核准建设先进产能煤矿,调动灾害严重和落后煤矿关闭退出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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