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农场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农场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9〕65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农场位于福清市海口镇东阁华侨农场的42972平方米(约合64.458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278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须与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农场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手续。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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