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市场服务中心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市场服务中心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8〕233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清市市场服务中心位于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的1827.8平方米(约合2.7417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融都国用(2003)第0113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须与福清市市场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手续。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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