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 发表于 2019-4-24 16:50:51

龙锦路(侨联至环城东路段)道路工程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龙锦路(侨联至环城东路段)道路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龙锦路(侨联至环城东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7年度第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354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位于我市龙田镇上薛村、上一村,面积为19633平方米(合29.4495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龙锦路(侨联至环城东路段)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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