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问题
国家的电动车车管理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启用,福州市也公布了从4.15日起为上牌照的电动车禁止上路的规定。<br>北京市在执行这一电动车新规定的同时,实行3年过渡期,即不符合上牌规范的电动车申领临时牌照,过渡期3年,临时牌照申领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 。<br>以福清市这个县级城市为例,电动车从未申领过临时牌照。<br>请问在新政策出台后,是否有跟进的措施,解决历史问题,早期买的电动车的使用问题。<br>是否和北京一样配套临时牌照措施,非新国标车3年过渡自然淘汰。<br><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尊敬的市民:您好,目前政策还未出台牌照措施,超标电动自行车请留意政府出台的政策。<br>谢谢!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于 2019-04-23 0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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