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回重审!“福清姐妹在日遇害”案一审仅被判23年!
距“福清姐妹在日遇害”案已过去近21个月。这个福建姐妹花在日本双双被害案件一经报道在中日两国间引起了不小的关注。根据媒体此前报道,案中被害人是一对福建籍陈姓姐妹,来自福清市江镜镇。事发时,姐姐陈某兰(25岁)在一家饮食店打工、而陈某珍(22岁)还在一所专科学校上学。2017年7月13日晚,失联多日的姐妹二人被发现死亡。其尸体被装在2个行李箱中,弃置在一处山林里。
据日本神奈川县警方公布的司法解剖结果,姐妹二人均因脖子受到压迫后窒息而死。
受害的两姐妹住处的监控录像显示,7月6日凌晨3点左右,
一名可疑男子进入姐妹二人居住的公寓,随后多次出入。7月7日凌晨,该男子再次出现在监控录像中,手中还拖着两个较大的行李箱。其间,姐妹二人都没有出门;而进入房间的,除了该男子外也没有别人。
这名可疑男子叫做岩崎龙也,时年39岁(2017年),同样住在日本横滨市,原来是一家公司的派遣员工。他组建了家庭且育有子女。
他和陈某兰已认识多年,也是陈某兰工作的饮食店的熟客。
在原本风险就比较高的婚外恋的关系中,两人产生了金钱上的纠纷。这些种种原因被视为这次凶手作案的主要动机。2017年7月14日,警方扣查了涉案男子岩崎龙也。
时隔一年后,
终于在去年7月3日迎来了初公审检方以涉嫌杀人、遗弃尸体等罪行对被告岩崎龙也(40岁)提起诉讼
然而面对检方提出的多项罪行,被告人岩崎龙做出了全部否认!
被告辩护律师称“被告是受姐姐之托,因留日签证到期,希望被告帮其伪装成失踪样子。所以被告做的只是带出去了旅行箱而已。日本神奈川新闻还提到,辩护律师称,姐妹二人是自己进入箱子的。而且,被告辩护律师称,被告和姐妹二人关系良好,没有杀人动机,如果被告是杀人犯,疑点太多。
这次案件也在去年7月20终于有了结果。
然而,与国人印象中一命偿一命的概念不同,故意杀害两条人命的岩崎龙也,他得到的判决是在牢狱中度过23年。而不是死刑!
日本共同社报道截图
岩崎龙也经一审判决未判死刑,连日本网友都纷纷指出这是具有歧视的判决,绝对值得死刑。
好在,遇害姐妹在福建的家人没有放弃,提交了申请诉讼,要求法院重审。
2018年8月2日,横滨地方检察厅正式提出上诉,要求法院能判处岩崎龙也死刑。八个月后的2019年4月19日,审判结果终于出现转机。
4月19日,东京高等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据日媒报道,法官中里智美认为“一审判决量刑不当”。
她指出,一审以“没有使用凶器”等理由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但是“哪怕是没有使用凶器,长达5分钟的压迫脖颈也是具有危害性的方式。”
受害人
此外,作为一个造成2人死亡的杀人案,除非是亲属关系的案件,一般以死刑或无期徒刑判定。“本案案情重大,且检方提出了死刑申请。法官应该以适当的依据重新做量刑处理”。
最后,东京高等法院取消了一审判决结果,撤销此前横滨地方法院对被告人岩崎龙也判处的23年有期徒刑,要求“发回地方法院,重新审理”。
嫌疑人
愿逝者安息!凶手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最后提醒一下,女生出门在外一定要多点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日本E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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