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宅基地相关问题
渔溪镇去年4月份政府组织宅基地土地面积确认,我的宅基地当时确认的时候有两个户主共有,但是这两个户主对宅基地所占有的面积不一样(一个占用三分之一,一个占用三分之二),当时只登记了名字,没有说占用的面积分别是多少,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怕以后会引起纠纷),还能变更吗?<br>事件地点:渔溪镇 诉求者您好,您的信访件已收悉。<br>之前的宅基地面积只是初步认定,到正式确权的时候户主可以提出重新认定,再行发证。<br>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于 2019-04-09 2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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