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政府储备地2013-094号位置与规划条件
规划要求如下: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政府储备地2013-094号(原福建璋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地点位于阳下街道洪宽工业村。
2.用地情况:
总征地面积约为69420.351平方米(约104.131亩),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约67463.627平方米(约101.195亩),待征城市道路面积约12.079平方米(约0.018亩),城市道路绿地面积约1944.645平方米(约2.917亩)。
3.用地性质:
商业设施用地(B1)、二类居住用地(R2,公寓式住宅)。
4.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为2.2-2.6(含2.2和2.6),建筑密度为20%-28%(含20%-28%)。
(2)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7%以下(含7%)。
5.建筑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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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退让道路红线、道路绿地边线的距离,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版)的规定。
(2)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版)的规定。
(3)建筑层高,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版)的规定。
(4)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多层、中高层不应大于80米,高层不应大于60米。
(5)具体建筑退距、间距等要求,将根据设计的总平面布局,再予以审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
西、北面规划路。
7.绿化:
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雨污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9.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1)应配建停车设施,标准要求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版)的规定);
(2)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规定》要求配置;
(3)社区工作用房,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
(4)小区居民活动用房(包括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居民议事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5)公共厕所2处,每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一处沿城市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应移交当地政府环卫主管部门,一处可与中心公共绿地结合或依附区内建筑设置;
(6)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
(7)垃圾集散间设2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按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8)其它公建配套设施按有关规定实施。
(9)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均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榕政综【2011】209号)的规定要求执行。
10.其他要求:
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
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11.办理依据:
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20号,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出具的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和申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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