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是否可以跳级?
尊敬的局领导: 您好!假如我现在的职称是一级教师(十级、或者九级),如果按照目前的政策与相关文件,请问一下,是否有资格参加高级评聘(七级),谢谢<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文件中学历、资历要求规定,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br>以上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包含聘任专技十级、九级和八级。<br>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事科(0591-85232540)福清市教育局 于 2019-04-01 0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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