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无人处理
我父亲在福清市宏路镇华丰工厂附近做事,做事期间被石头砸伤,伤到头部。<br>现在人在医院,一开始费用还有人负责,发现费用太高后就没有人负责。<br>因为没有支付医药费医院已经把药停了,我们找过110、司法部门但都没有用,司法部门协调过一次也出过钱,但这个费用还是非常高。<br>我们自己还要付医药费,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请律师上法院。<br>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宏路镇华丰工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规定,若要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br>诉求者如有不明白之处,可到我局工伤保险科咨询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业务或来电咨询(联系方式:0591-85223794)。<br>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19-03-27 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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