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清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预拨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各相关学校:根据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第一批)》(融财教〔2019〕152号)及《市十六届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25号)精神,我市从2018年起,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900元。现将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170万元预拨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其中省级补助570万元、本级安排600万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办公费、水电费、实验费、邮电费、教师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文体活动费、维修(护)费、零星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费、零星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大宗仪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投资及偿还债务本金等支出。各校务必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拨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表
福清市教育局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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