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清教育局给民办学校发了700多万补助金...你领到多少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各民办中小学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融财教〔2019〕120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950元。
二、本次预拨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740.29万元给你们(具体见附件1),由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安排。
三、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应在物价局核定的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减收小学每生每学期37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75元。未按规定减收和提高补助标准后未足额减收学费的民办学校应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工作,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于2018年4月5日前将学生签领表(附件2)复印一份上交教育局职成科。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学校,将停止核拨补助经费,并在年度检查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民办学校应在醒目位置将学生减免学费的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我局将对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学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各民办学校政府督导员应按有关规定,全程督促民办学校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学费工作。
附件:
1.预拨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清市教育局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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