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93年辞职领了辞职金,现即将退休,请问:辞职前的工龄算吗?谢谢!<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林登贤: 您好。<br>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劳社办48号)规定:“按照原省劳动局、人事局《关于国家职工离职、辞职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闽劳险009号)办理离职或辞职手续并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其离职或辞职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根据你的档案材料《离(辞)职人员证明书》,你于1993年8月申请辞职并领取一次性补助费,因此你辞职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br>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19-03-26 1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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