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示12处违建,某处违建面积竟达6120㎡
为贯彻落实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治违函〔2014〕4号)精神,经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核定,现将福清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2019年第七批“六先拆”拆除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后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在违法建设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由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注销有关证照。
二、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以及所在镇街负责于3月31日前依法完成本批次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福清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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