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达466万!福清烟酒店销售假酒,专供KTV、酒吧…
今年3.15福州检察机关曝光了一条掺杂酒“变身”知名洋酒检察官以案释法2015年5月至2017年10月陆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福清某烟酒店及其股东高某、林某、唐某销售大量假冒知名注册商标的洋酒销售金额达466万元
据陆某供述其销售给下家的洋酒都是勾兑的“二类酒”即用高档酒掺杂低档酒也叫“夜场酒”专门销售给酒吧、娱乐城KTV等娱乐场所
该案系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值最大的销售假酒案件
公安机关以陆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向鼓楼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根据鉴定结论认定陆某所销售的洋酒仅系假冒注册商标但依然属于符合国家酒类质量标准的产品
继而将其罪名从公安机关认定的销售伪劣产品罪改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向鼓楼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院的这一改定性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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