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3 13:13:42

福清政府储备地2014-013号位置与规划条件

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政府储备地2014-013号(红线调整),地点位于音西街道西楼村。 2.用地情况:总征(用)地面积约为6910平方米。 3.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建筑型式为公寓式住宅。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5~2.8(含2.5和2.8),建筑密度为25%~28%(含25%和28%)。 5.建筑规划要求: (1)南侧建筑红线后退18米宽的清泰街规划路边线10米以上,西侧建筑红线后退36米宽的西环路规划路边线12米以上,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主要朝向高层为12米以上,多、中高层为9米以上,次要朝向高层为9米以上,多、中高层为6米以上,具体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结合省技术规定再予以审定。(2)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按省技术规定。(3)建筑层高,按省技术规定。(4)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多层、中高层不应大于80米,高层不应大于60米。(5)具体建筑退距、间距等要求,将根据设计的总平面布局,再予以审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沿规划路。 7.绿化:(1)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2)临路一侧应种植乔木为主与灌木相结合的绿化带,宽度不小于3米。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3)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4)公共厕所,设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沿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应移交当地政府环卫主管部门;5)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均按榕政综【2011】20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确定其归属权,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其他要求:(1)本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停车泊位的配置按省技术规定执行;(3)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水渠在按规划改造之前应能满足村民日常使用要求。(4)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11.办理依据:(1)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7号。(2)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提供的由音西街道、西楼村确认的该项目用地范围图(福州市勘测院福清分院2014年2月24日重新修测和2014年5月27日重新修测)。 12.附注:以上所称省技术规定全称为“《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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