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南车站路段出租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曝光台
水南车站路段是福清市区交通枢纽,来往车流量巨大,仅有的双向四车道不堪重负,但每天仍然有不少出租车在该路段随意停车揽客、严重违反了机动车停放的有关规定,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仅占用有限的路面资源,给正常的路面行车秩序“添堵”,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福清公安交警提醒,开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乱停乱放,随意上下客,以免影响路面的正常通行秩序。今天,我们继续曝光一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出租车辆。
闽ATD**9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2闽AD0**72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3闽AD0**20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4闽AD0**21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5闽ATD**8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6闽AD0**18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7闽AD0**00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8闽AD0**06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09闽AD0**11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10闽AD0**57时间:2019年3月13日地点:龙江路闽运车站路段南侧福清公安交警提示您:法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5种情形均属于违法停车1在划分了机非道的道路上,长时间或临时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在没有划分机非道的道路上,长时间或临时停放在路边。2在主、次干道均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反标志标线指示违法停放。3长时间占用人行道停放,影响行人通行并导致人车混行。4在设置了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上,不进入临时停车泊位停靠。5出租车等营运车辆违反通行和临时停靠规定,不进入专用停靠站点,随意停车待客或上下乘客。
违停处罚标准01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网状线等禁令标志标线的地点违法停车的,构成“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处150元罚款,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02在上述地点之外的道路违法停车的,构成“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九项、第六十七条第九项规定,处20元或者100罚款。市民对上下客认识的误区
另外,在允许停车上下客的地方上下客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就明确规定了“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车要行好,必先停好。不论停车时间长短,哪怕是驾驶人不下车,也要停车入位,方便他人,也安全了自己。在城市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停车,会妨碍车辆、行人尤其是盲人的通行,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将车随便停在广场、小区等出入口,车辆还面临被划伤的风险。
福清公安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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