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外省住院就医费用能否报销?
精神病人在外省住院就医费用能否报销?农保病人在外省就医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我们这里能否报销,如果能报销需提供什么材料,报销额度有多少?<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福清市“智慧福清”管理服务中心:第FZ19030701069号诉求件已收悉,现将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省外当地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可以报销。<br>如果是异地就医报备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住院的医院刷卡报销。<br>保内费用起付线800元,之后的费用按55%比例报销。<br>如果未报备住院,可提供发票、汇总清单(如为跨年度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分别打印汇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材料均需盖医院章)至福清市医院医保服务站报销。<br>就医医院为全国联网医院,报销比例为55%*0.5=27.5%;就医医院非全国联网医院,报销比例为55%*0.3=16.5%。<br>如为急诊需提供入院记录/门诊病历,报销比例为55%。<br>如有相关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5877389。<br> 特此答复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2019年3月8日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19-03-11 1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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