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娃 发表于 2018-9-23 13:10:40

异地社保医保

现将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医保有关规定,新参保人员如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的,用人单位应在申报办理医保新增人员参保手续时,向医保中心申请医保关系转移,并提交原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参保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如果愿意补缴的,可按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3945.08元)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还有相关疑问,具体可咨询电话85268329。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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