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三山镇泽郎岸基加油站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三山镇泽郎岸基加油站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云瑞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清市三山镇泽郎岸基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你公司在2018年12月12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竞得位于三山镇,总面积4061平方米(合6.0915亩)的2018拍-3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用地-岸基加油站)。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作为福清市三山镇泽郎岸基加油站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 上述出让建设用地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应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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