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政府储备地2014-073号位置与规划条件
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⑴.建设单位名称: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地2014-073号,地点位于福清市海口镇后路村。 2.用地情况:用地面积约为27267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今后以市国土局核定的面积为准。 3.用地性质: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4~1.8(含1.4和1.8),建筑密度为25%~30%(含25%和30%)。 5.建筑规划要求:1.各侧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7月);2.在满足上述要求同时,并应满足建筑、消防及安全等间距要求。 6.交通出入口方位:南侧(具体将在总平审查阶段予以确定)。 7.绿化:绿地率为35%-40%(含35%和4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规划要求: 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⑵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⑶停车泊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⑷其它配套设施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其他要求: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3)、在项目动建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批准。 11.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由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海口镇政府、海口村建中心、海口国土所和后路村委会联合签署的由福州市勘测院福清分院测绘的该项目选址意见图;2.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3.2014年5月22日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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