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3-7 17:05:13

福清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启动,符合条件可享优惠

为全面加强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于2019年1月-2021年12月开展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构建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筑牢出生缺陷“三道防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项目实施主要对象和服务内容为:
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筛查服务
1.服务对象:参加福州地区医疗保险(含省医保),且符合项目检测规范要求的备孕夫妇、孕妇及新生儿。
2.按照预防为主、知情选择、自愿参加的原则,力求做到应检尽检,服务机构根据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质量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以下服务:
(1)备孕期人群:科普宣教:家族遗传信息收集及整理分类;根据家族遗传病史对高危人群提供基因检测服务。
(2)孕妇:科普宣教:跟踪随访,临床信息收集,整理分类;血清学信息收集、对血清学筛查为高风险和临界风险(>1:1000)的孕妇以及高龄孕妇(35周岁及以上)提供无创产前DNA检测补助。
(3)新生儿:新生儿遗传病代谢病筛查;跟踪随访,信息收集、整理分类。

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
给予服务对象提供以下特殊服务项目:
(1)建立围产保健卡:孕妇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关注平台建立电子信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防治出生缺陷健康教育。
(2)血清学筛查:孕妇到助产机构就诊,自愿进行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并在平台内输入相关信息(孕产妇个人基本信息、血清学筛查结果信息)。
(3)无创产前DNA检测:孕妇到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质的出生缺陷防控项目试点服务机构(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就诊,对于血清学筛查为高风险和临界风险(>1:1000)的孕妇以及高龄孕妇(35周岁及以上)进行无创产前DNA检测的,财政给予每次孕期500元/例的补助。对福州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妇进行无创产前DNA检测的,财政给予每次孕期1000元/例的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妇自主选择市属试点服务机构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测的,所需费用超出政府补助部分由市一医院承担。
项目资金减免流程
孕妇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试点服务机构就诊,对血清学筛查为高风险和临界风险(>1:1000)的孕妇以及高龄孕妇(35周岁及以上)进行无创DNA产前基因检测的,在缴费结算时给予直接减免。
来源:健康大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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