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曝光一批骑两轮不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生命之帽当前,摩托车、电动车进入了千家万户,给大家出行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护意识差,尤其是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非常突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据调查,摩托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惯性的影响,一般是头部先受撞击和着地,而头部又是不堪一击的人体要害部位,如没有进行头部保护,受伤和死亡的机率就会非常高。在大多数伤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中有76%以上是因为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死伤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导致死亡或受重伤,可见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为什么要戴安全头盔
专家们经过反复实验,证明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因为头盔光滑的半球性,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的变形或裂纹以及护垫,又起到一个缓冲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据测算:人的头部一般可以承受450公斤作用的冲击力。安全防护头盔的这几种功能可减少冲击力约1850公斤,因此实际作用于头部的冲击力只有400公斤左右。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可见安全头盔的作用是何等重要。
二、未戴安全头盔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等规定: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处20元罚款,记2分。
现在,我们就要曝光一批驾驶两轮车辆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驾驶人车辆!
违法地点:清昌大道福唐路口东违法车辆:赣F7G96*
违法地点:清昌大道福唐路口东违法车辆:闽A1E26*
违法地点:清昌大道福唐路口东违法车辆:闽A9126*
违法地点:清昌大道福人路口东违法车辆:闽A22A1*
违法地点:清盛大道福白路口北违法车辆:闽A2376*
违法地点:清盛大道福白路口南违法车辆:闽A3703*
违法地点:清荣大道福俱路口南违法车辆:闽A7089*
违法地点:清荣大道f福俱路口东违法车辆:闽AW390*
福清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乘二轮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忌超速、超员、酒后、不戴安全头盔行驶。安全头盔是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身安全的最好保护。
来源:福清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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