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曝光一批闯红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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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交警提醒
在生活中,小小的交通陋习常常造成惨痛的交通意外,夺走鲜活的生命,破坏美满的家庭。闯红灯便属于这一类交通陋习。一些人为了一时之快,心存侥幸,结果车毁人伤,甚至葬送性命,令人扼腕叹息。闯红灯的车辆,如果刚好是抢红灯跳转前的最后几秒,危险性更高,因为此时横向车道上的车辆,有可能也在抢绿灯跳转前的最后几秒,双方车速同时达到最大值,碰撞的几率增加,车毁人亡的悲剧就有可能上演。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切莫抢黄灯、闯红灯,更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有时候就是因为一次疏忽大意造成了不可挽救的后果,希望广大司机能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福清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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