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丸女士 发表于 2018-9-23 13:05:41

福清三山南园自然村村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

选址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三山镇安前村民委员会,建设项目名称为南园自然村村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地点位于三山镇安前村。
2.用地情况:总征(用)地面积约为3840平方米(合5.76亩)。
3.用地性质: 居住用地(R)。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2-1.7(含1.2和1.7),建筑密度为40%--50%(含40%和50%)。
5.建筑规划要求:1)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为5米以上;2)建筑间距应满足规划、防火、消防、抗震、环保、工程管线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具体建筑退距、间距将在总平审查阶段依据省技术管理规定予以审查。
6.交通出入口方位:待总平审查时再予以审定。
7.绿化: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应按《福建省技术管理规定》配建停车设施,其他配套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10.其他规划要求: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评估、环评,人防设施按规定要求执行;2)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选址依据: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2)三山镇政府和安前村联合提供的该项目用地范围图。
12.备注:1)。三山镇安前村民委员会提供的等量建设的《证明》;2)。拟建房户的名单。3)该小区为位于三山镇安前村规划区外,按照美丽乡村进行规划,不占用新的建设用地,同时,应着手片区开展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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