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启用远光灯抓拍系统!
福清启用远光灯抓拍系统!福清公安交警启用远光灯抓拍系统,抓拍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目前智能远光灯抓拍路段为:清昌大道宏路街道办事处路段,305省道霞楼村路段。据介绍,两个路段每日可拍摄有效违法车辆100—120辆。在上述两个路段经过试点后,福清公安交警将在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推广使用,实现抓拍全覆盖。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福清公安交警提示您
违法使用远光灯,既影响他人行车,也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如果每个人都自觉文明使用灯光,就不怕被抓拍,同时一定会减少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的出行也会更安全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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