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母女关系公证
母亲已入日本国籍,福清户口被注销。<br>女儿现为福州户口。<br>请问:办理母女关系公证应提交哪些材料?相关材料分别由什么部门出具?<br>事件地点:福清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诉求人所述:1、对于加入日本国籍的当事人要求确认其原姓名的可在日本国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藤本,并将该文件在中国驻日本国大使馆认证后,即可在公证中将入籍后的日本名字与原中国姓名予以对应;2、其所述求要求办理母女亲属关系公证的,提供母亲护照复印件,女儿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人出生证,并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如父母已离婚,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诉求人可拨打福清市公证处咨询电话:85222148咨询,或到福清市公证处现场咨询。<br>福清市司法局 于 2019-02-15 0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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