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更名咨询
婚前购买的本人名下房产,结婚后把房产名字变更到本人妻子名下,需要缴纳税收吗?如果以后该房产出售时根据规定卖方购买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时间是本人购房时算起还是从房产名字变更到本人妻子名下时算起?<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具体税费征收时点认定以及税费缴纳问题请咨询税务主管部门。<br>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于 2019-02-13 09:32 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您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到妻子名下,免征契税、增值税等转移相关税收,故不用交税。<br>2、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主要按以下原则确认:(1)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br>其时间是指房屋产权证的注明的权力来源时间或契税的完税时间,两者可按“孰先原则”,以个人提供的资料确认。<br>(2)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br>对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br>因此,您妻子出售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即您的购房时间。<br>对以上政策如有其他不明,可向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电话85266213。<br>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于 2019-02-14 08:34 回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