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问题
我是安徽户口,我妻子是福建龙岩户口,我的身份证丢失了,现在我妻子即将生孩子(我妻子的身份证还在身边),请问福清市渔溪镇妇幼医院,我妻子生产后,可否提供本人的户口簿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而不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望部门致电答复。<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渔溪镇妇幼医院 您好,咨询问题收悉!根据出生医学签发管理规定,必须提供新生儿父亲与母亲双方的身份证件,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br>渔溪镇中心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人员已与诉求者取得联系,建议其在安徽老家办好二代身份证后寄回渔溪,待分娩之日将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同带去产妇生产的医院,即可在孩子出生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br>诉求者表示理解该规定。<br>如有疑问请咨询福清市渔溪镇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咨询电话:0591-62837535。<br>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于 2019-02-11 1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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