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家庭农场?
根据《福清市家庭农场认定和登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根据生产规模和经营需要可以选择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人须先到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有关部门申请资格认定。申请人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由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认定。获得市级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特此反馈(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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