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投入4283万余元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18年福清市共投入4283万余元,作为道路交通隐患的整治资金。其中,投入890.65万元实施9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并将其作为福州市及福清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全部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据悉,实施9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有:镜洋段5.6公里319盏路灯亮灯工程、201省道与177县道等3处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安装工程等。除上述9项外,福清市还坚持源头管控,尤其是针对324国道事故多发态势,重点实施全线亮灯、封闭开口两大工程。
据介绍,324国道福清段涉及镜洋镇、石竹街道等经济发达镇街,车流人流物流汇聚,但镜洋镇、渔溪镇、新厝镇部分路段尚未亮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相关部门全力攻坚奋战,投入485万元的镜洋段5.6公里319盏路灯已于11月28日亮灯(属上述9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之一);投入580万元的渔溪段已开工;投入1100万元的新厝段已招标,预计于2019年4月324国道可实现全线亮灯。
实施封闭开口工程方面,324国道福清段共设置293个开口,远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为切实减少车辆及行人无序穿行、人车混行局面,福清市组织相关部门,逐个镇街实地调研,科学论证,拟投入1700万元分期分批封闭96处设置不规范的开口,目前已投入350万元,浇筑混泥土基座25公里,并将及时增设护栏。同时投入13万元,对305省道(大真线)27个有隐患开口进行封闭,总长度4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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