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请自觉戴好您的安全头盔!
在众多的现代化交通工具中,两轮车具有轻便、快捷、灵活、经济等优点,但是两轮车也具有致命的弱点:两轮车在行驶中稳定性能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专家们经过反复实验,证明人的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时,安全头盔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一旦受到撞击,极易形成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今天
我们要曝光的是驾驶两轮车时
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的违法行为。闽A00A88闽A5K921闽A19A23闽A1102Y闽A1609W闽A1809Y闽A2111F闽A3111F闽A5166G闽A6873R闽A9788G渝C593E5戴不戴头盔,看似纯属驾乘者的个人行为,实则牵涉到家庭的幸福美满、社会的有序和谐
在此
福清公安交警提示您:
请自觉“戴”好您的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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