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操 发表于 2019-2-7 19:39:11

江阴镇中心园园长收受贿赂,允许无证幼儿园办园

福清市江阴镇中心园园长庄梅玲收受贿赂,允许江阴镇潘厝村潘厝童睿无证幼儿园办园,向她反映很多次,都是不理不睬,无证幼儿园存在许久,不取缔,不检查,致使无证幼儿园存在,致一百多幼儿安全不顾,只顾自己中饱私囊,这样的人还配当教育者,还是教育者领导.现特向上级领导反映,请有关部门落实,取缔,查处庄梅玲.肃清教师队伍!!!<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

白怜花 发表于 2019-2-7 19:50:06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联合执法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办〔2018〕67号)文件精神,教育局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安监局、供电公司、水务公司、相关镇街等单位于6月12日~6月14日对无证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清理整顿16所无证幼儿园,维护了学前教育正常秩序。<br>但在2018年8月底,接群众举报,发现江阴镇潘厝村出现的童睿幼儿园属于无证经营。<br> 2.中心园园长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于2018年9月4日亲自带队实地查证后,立即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江阴镇人民政府,并对该园下发了停办通知书。<br>童睿幼儿园举办者翁雪娟(女儿)亲自签了通知书,并当场承诺会于2018年9月7日停止一切办园行为,退还幼儿家长所收费用。<br> 3.江阴镇人民政府、中心园于2018年9月20日再次对该园下发了《责令停止无证园办学行为通知书》,该园举办者翁玉祥(父亲)亲自签收。<br> 4.由于童睿幼儿园举办者无视法律法规、我行我素,执意办学,2018年10月19日,江阴镇人民政府、中心园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br> 5.根据《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第二十七条: 对未经批准的学前教育机构由辖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br>目前,幼儿园举办者已经答应镇政府下学期停办,镇政府及中心园已经要求幼儿园立即拆除路边的广告牌。<br>综上,不存在诉求件中所述“江阴镇中心园园长收受贿赂,允许无证幼儿园办园”等现象。<br>童睿幼儿园3.jpg童睿幼儿园6.jpg童睿幼儿园1.jpg福清市教育局&nbsp于&nbsp2019-01-25 11:48&nbsp回复诉求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经了解,我镇已组织文教办、文技校、安办、占泽中心园等有关人员于2018年9月20日对该幼儿园下发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无证办学行为,但未整改到位。<br>后于2018年10月19日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br>目前,我镇已要求该幼儿园拆除路边广告牌,且下学期停止办学。<br>下一步,我镇将跟踪落实到位。<br>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nbsp于&nbsp2019-01-29 07:53&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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