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绿洲广场业委会违反规定不公示公共资金的使用
福清市绿洲广场业委会自从2018年7月委托宇胜物业收取小区的公共停车费后,迄今为止未公示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违反了物业法规定的至少一个季度公示一次的规定,失职渎职,要求立即公示公共资金收支情况,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罢免失职渎职的业委会。<br><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市民朋友:你好!关于绿洲广场业委会未公示资金明细问题,建议业主直接向属地金墩社区、玉屏街道咨询反映。<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1-17 17:14 回复你好,FZ19011200829诉求件收悉,街道已于1月13日通知金墩社区,社区干部立即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展开工作,督促绿洲广场业委会立即公开2018年度资金收支情况,对业委会的职责进行监督。<br>谢谢!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 于 2019-01-21 1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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