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之主 发表于 2019-2-7 19:31:44

流动人口入学条件

请问最新福清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最新规章制度和条件是什么<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冬飄雪 发表于 2019-2-7 21:01:47

您好!您诉求件中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br>根据《福清市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规定:获得福建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福州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福州市十佳农民工称号以及“十佳新福清人”荣誉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br>因中心城区学校生源饱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尚有学位余额的周边学校就读。<br>各镇街中心小学应提前张贴公告,明确学位数量(含中心校与完小校)、报名时间、联系电话,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报名工作,具体操作如下:①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1日(双休日照常上班)。<br>②入学条件与办法: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br>符合条件的到暂住地所在的学校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与志愿表。<br>“三证”不齐全的,学校也要负责备案,并依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情况进行安排。<br>若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应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在辖区内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入学准备工作。<br>③协调安排:因辖区内各校生源爆满未能统筹安排的,各中心小学应于8月25日前将汇总名单提交教育局初教科,由初教科统筹安排到邻近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安排就读的学校不得拒收。<br>专此回复!福清市教育局&nbsp于&nbsp2019-01-08 17:13&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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