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福清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我买的商品房,开发商通知说要交房了。<br>请问,交房我们普通老百姓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小老百姓怕被开放商坑了,有关部门有没有指南指导一下?<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市民朋友:您好!咨询件收悉。<br>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条款对商品房交付条件有具体规定,商品房需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交房时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1-08 1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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