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政府介入处理帮我们把货款拿回来
诉求编号:(FZ18121300262),答复收悉。<br>有8、9个人殴打我们导致我们3个人住院1人轻伤,半年过了才抓了1个人,法院判决合同不成立,掩盖事实,翁德明还说我们在江阴镇没有办法告他,直接不给我们货物(我们有证据),并对我们进行威胁,我们留有证据,从签合同起翁德明就在欺骗我们(留有证据)。<br>望部门介入处理,帮我们把货款讨回来。<br><br>事件地点:要求政府介入处理帮我们把货款拿回来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br>经了解,原告刘禄业诉被告翁德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我院依法做出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正在中院依法审理中,请你耐心等待二审判决结果。<br>谢谢福清市人民法院 于 2019-01-21 10:04 回复刘禄业: 您好!来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诉求中废铁部分成交,对于未成交部分您可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br>对于反映的被殴打问题,福清市公安局已立为刑事案件侦查,案件编号 A350181B018002018050001,目前由江阴边防派出所进一步办理中。<br>此内容件不再受理依据如下:《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12345平台不予受理事项(含评论):3.已经或应当通过法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或正常信访渠道解决的;4.有权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福清市公安局 于 2019-01-28 2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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