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萨1 发表于 2019-2-6 22:52:56

领取独生子女的政策补贴的问题

我老公和孩子的户口在三福社区,我的户口在北方,我已经生了一个孩子,目前有六周岁,但是不想要第二个孩子,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请问现在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的政策补贴?可以领取的话要到哪里办理?地址在哪?望部门答复。<br><br>事件地点:三福社区

蓝星星 发表于 2019-2-6 23:30:50

您好,诉求件收悉!根据《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闽卫家庭〔2014〕68号),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br>我市的享受年龄为农村男55周岁、女50周岁。<br>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本人达到享受年龄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奖励政策请咨询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或市卫生健康局。<br>若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我局计划生育和妇幼科,电话:0591-85222687。<br>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nbsp于&nbsp2019-01-17 17:15&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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